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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雅县国有林场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5-06-30 16:2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国有林场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国有林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场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林场党委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规程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召开场党委班子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场长冉锋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场属各支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工作。二是召开场党委会迅速对反馈的问题逐一梳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形成了《中共洪雅县国有林场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并按规定及时提交“四方会审”。三是将2024年度科级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会上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祝国平同志到会进行了指导,进一步压实场党委班子成员巡察整改责任。四是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事宜,细化整改措施,结合“四方会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细化分解,同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统一思想,聚焦问题,带头整改,强化责任、勇于担当,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深刻反思,剖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工作机制上的短板和不足,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截至625日,已完成问题整改22个,需进一步整改3个;通过巡察集中整改,制定措施70项,建章立制5个,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12人次,清退违规违纪款0.0355万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1.2022年10月县委办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具体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后,林场党委只在班子成员和部分科室中传阅,未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清单。如本单位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分工方案》对应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等”。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具体措施分工专题工作会,分析研究相应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洪雅县国有林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分工方案》,包括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内容;三是督促检查。按照《洪雅县国有林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分工方案》要求,不定时开展检查,确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整改时限:第一项办公室负责,于2025年1月前完成,第二项景观科、森保科负责,于2025年1月前完成,第三项纪检室负责,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反馈问题:履行生态公益林管护职责不到位。

1.临时占用林地未及时恢复。瓦屋山金花桥游客服务中心取水项目在四川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临时占用林地3.225亩,占用期限为两年,已于2022年9月15日到期。按规定应在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但截止2024年9月,仍有约1.2亩未恢复植被。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瓦投公司立即整改,迅速恢复植被;二是森保科、各管护站加强林地资源管理巡察,对已审批项目加强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追责问责。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4年12月前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3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反馈问题: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

1.培训不到位。林场共有11个管护站,有护林人员73人,2021年以来一直未开展过森林防灭火等管护业务技能的集中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培训。2025年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线下集中培训,邀请专业消防人员系统讲解火灾预防、应急避险等知识,并将此类培训纳入每年常态化工作;二是加强消防演练。组织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三是建立宣传阵地。在11个管护站设置防火知识宣传栏,提供防火手册、海报等学习材料,不断增强防火意识,筑牢防火底线。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5年3月前完成,第二项2025年年底前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林场场部森林防灭火器材管理不到位。灭火器材维修不及时,锂电池电锯不能正常使用。台账账实不符,台账上油锯登记15台,实际存放数量为16台,台账上风力灭火机登记10台,实际存放数量为19台。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制定机具维护保养的标准操作流程,明确保养周期、内容及责任人;二是设立维护台账。建立维护档案,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及执行人,确保可追溯性,对达到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的及时清理报废;三是更新机具统计台账。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场防火办立即对机具室的防灭火机具进行了清点,针对账实不符的数据进行了更正。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5年2月前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第三项于2024年12月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3.部分管护站工作开展不到位。如,八面山管护站林长制巡林记录无隐患排查整治情况,“1+N”联合巡林机制成员单位确认表和“1+N”联合巡林记录皆为空白;高庙管护站林区多个竹笋采摘出入口均无防火警示标牌等。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相关管护站学习省、市、县对林长制工作的要求,提升对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立行立改。对资料不规范的管护站,责令立即整改到位;三是设立防火警示标牌。对全场的所有林区出入口开展摸排工作,明确缺失位置,定制防火警示标牌安装于显眼位置,并定期检查,保障标牌清晰完好。四是追责问责。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5年1月前完成,第二项于2025年2月前完成,第三、四项于2025年3月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1.重视不够。如,《洪雅县国有林场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未对单位内可预见的舆情风险进行研判,未明确相关处置措施,未明确具体流程,预案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专题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低于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等,加强对林场舆情风险的可预见研判和处置措施;二是完善预案。严格按照上级舆情风险处置预案和洪雅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林场退休职工多、居住分散、影响面大的现状,由场党委主持修改《洪雅县国有林场舆情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相关处置措施、具体流程,加强正面教育宣传引导,印发全场。

整改时限:第一项长期坚持,第二项于2025年3月前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如,2020年7月至12月召开党委会13次,有8次未执行;2021年召开党委会49次,有42次未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执行制度。县委巡察组驻场巡察结束后,场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明确各科室负责,轮流撰写“第一议题”学习提纲,办公室负责将学习提纲列入党委会议题。三是加强审核。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撰写的“第一议题”学习提纲进行审查,确保主要内容、主要精神传达到位,贯彻意见符合林场实际发展。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4年10月前完成,第二项由各科室负责,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如,2021年刘某某、2022年张某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洪雅县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二是谈心谈话。严格按程序开展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由场长开门见山指出个别班子成员之前对照检查材料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确保今后对照检查材料无漏项。

整改时限:2025年2月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反馈问题:项目实施不规范。

1.新增工程未按程序实施。2022年实施的厢子岩管护站综合管理房建设项目(合同价格168.85万元),项目施工过程中新增化粪池及排污管道、新建消防池及地面硬化、安装LED显示屏等工程共16.6万元,未按要求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核查认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林场组织规划建设科学习洪雅县建设项目新增工程管理办法,提高业务科室及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杜绝以后相关问题的发生;二是举一反三。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底前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提前支付工程款。厢子岩管护站综合管理房建设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才竣工验收,但林场早在2022年9月16日就提前支付工程款到80%,违反项目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科认真学习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不断增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二是加强资金管理,每个项目明确具体责任人,在工程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拨付等方面,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三是追责问责。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底前完成、第三项2025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三是项目先实施后招标。在实施2022年良种基地建设项目中,刀抚、人工辅助授粉、采种、修枝控冠拉枝等项目在2022年已实施,但林场在2023年4月10日才招标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建设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良种基地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林业项目实施相关管理规定及林场“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实施流程;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梳理项目资金下达、作业设计报批、政府采购流程的时间节点及政府采购时间滞后的原因,深入了解问题实质,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政府采购,坚决杜绝未经集体决策先行开工建设等类似情况发生;三是追责问责。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第一项2025年2月底前完成、第三项2025年3月底前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反馈问题:“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为基层减负不到位。科室之间沟通协调不够,重复要求管护站上报数据,增加基层负担。如,2023年5月29日,办公室已从各管护站收集汇总储备林项目木材采伐数据,景观科和洪林公司又分别重复要求各管护站上报类似数据。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具体举措》,切实增强为基层减负的意识;二是优化流程。明确全场业务性数据由业务科室负责收集,并报办公室备案;综合性数据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其他单位需要,均由办公室提供。三是加强监管。所有科室收集数据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以表格形式收集。四是由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常态化抓好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监督工作。

整改时限:第一项由办公室负责、第二项、第三项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并长期坚持,第四项由纪检室负责,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项目验收造假。2021年营林生产项目所需补植苗的出苗检验日期为2021年10月24日,但林场相关科室、管护站和项目实施单位于2021年7月9日至10日就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明显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追责问责。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立复查制度。建立项目验收定期复查制度,对于营林生产类项目,在验收后的一定周期内进行二次复查,对比验收资料与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追溯问责,形成长效监督。三是加强监督。对项目验收信息公开透明,主动邀请纪检室参与营林生产项目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整改时限:第一项、第二项于2025年3月前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3.培训流于形式。相关资料显示,2023年12月18日至22日,林场在玉屏山开展为期5天的《联合国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森林康养培训,参训人员为林场干部职工60人。在整个培训过程中,组织管理松散,纪律执行不严,部分人员没有按要求全程参加培训,造成培训资金的损失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学习洪雅县国有林场学习会议制度和洪雅县国有林场教育培训制度,尤其对培训制度中的管理要求和纪律要求进行重点学习,确保今后的培训组织管理严密,纪律执行严谨;二是加强组织管理。优化培训流程与内容,设计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训课程,提高实效性。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实行每日签到制度;三是追责问责。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参加培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第二项长期坚持;第三项2025年3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休假期间报销差旅费。如,干部杨某某于2023年8月1日至8月4日、8月7日至11日请假公休,休假期间在8月3日填报差旅费240元、8月11日填报差旅费115元,共虚报355元。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整改落实。计财科牵头负责收回虚报差旅费355元上缴纪委指定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审核流程,加强复核力度。组织重点岗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开展加强差旅费管理办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三是责任追究。由场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整改时限:第一项在2025年2月底完成,第二项、第三项于2025年3月底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1.多个岗位干部空缺。2020年10月以来,林场党委书记和场长一直空缺;瓦屋山管护站等6个基层管护站站长自2018年以来长期空缺,由副站长主持工作;景观科原科长退休已近1年,长期由副职主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林场领导班子和中层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配备及年龄结构等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二是林场党委积极向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汇报,按干部管理权限配齐林场科级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副科级干部队伍。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5年1月底完成,第二项2月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干部人才流失较严重。自2020年以来,先后有杜某、王某等18人辞职或调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执行干部流动、辞职、考公等相关人事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关注干部的职业发展需求。完善职工的职业晋升空间,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成长,为年轻干部提供良好的表现和发展平台;三是加强和基层干部的沟通。正确掌握基层干部的需求,加强谈心谈话,尽量解决干部实际困难,让基层干部安心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干部培训党建内容缺失。对新招聘年轻干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业务知识培训为主,党建知识培训较少。如,2023年12月开展年轻干部培训,以公文写作、办文办会方面内容居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将党建知识纳入林场业务培训内容,并将党建知识纳入达标考核内容,做到党建与业务双提升;二是开展党务党建专题培训,将45岁以下党员干部列入培训计划,切实增强党建引领,全年不少于3次;三拓宽学习渠道。鼓励青年干部职工利用中国共产党网、“学习强国”、洪雅先锋等网络平台自学《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建知识。

整改时限:第一项由业务科室负责,于3月底前完成;第二项由办公室负责,于12月底前完成;第三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机关支部书记不是由班子成员担任。2021年6月机关党支部换届,支部书记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未由班子成员担任。

整改情况:一是换届整改。开展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解决机关党支部书记未由班子成员担任的问题;二是建立台账管理。摸清场党委下辖10个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建立洪雅县国有林场党组织换届登记台账,并按要求提前半年提醒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按程序开展党支部换届。

整改时限:第一项由机关党支部负责,于2025年2月前完成;第二项由办公室负责,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主要以开会学习为主,活动载体较少。如,玉屏山管护站支部2023年支委会召开较少,主题党日活动单一;八面山管护站支部2021至2022年支部未召开过支委会,且支部活动记录时间顺序颠倒。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通过智慧党建云平台,每月检查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情况,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能少;二是统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年初计划不少于2个主题党日活动,由场党委统一谋划,组织开展。

整改时限:第一项长期坚持,第二项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于2月前完成,活动于年底前完成。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的现象。如,2022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张某某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多是“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刘某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以提希望居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有缺失。如,张某某2022年度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缺少个人重大事项的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要求学习的内容;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场长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规定内容缺失的要及时补充;三是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场长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成员人人“红脸出汗”,高质量完成民主生活会。

整改时限:第一项由办公室负责,第二、三项由场长负责,并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干部年龄严重老化。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87人,50岁以上有224人、占78%,40岁以下只有27人、仅占9.4%;党委现有班子成员6名,其中5名年龄在50岁以上;特别是森林防火办公室现有9人,其中6人都在50岁以上,体力和反应速度明显下降,不利于森林防灭火和救援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年轻化建设。林场党委积极向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汇报,在配备场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副科级干部时,尽量年轻化、专业化;二是积极申请用编计划。林场党委积极向县委编办汇报,鉴于林场逐年退休人数的增加,空缺编制富余,适当增加每年的用编计划;三是争取退伍士兵安置指标。鉴于防火办工作的特殊性,积极向县委编办汇报,争取每年在退伍士官安置时,给予林场一定的安置指标,逐步更替防火办工作人员。四是适时调整充实防火办年轻工作人员。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2.协调推进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力度不够。玉屏山野鸡坪避暑山庄、森林康养度假酒店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在瓦屋山森林公园内占用乔木林地10处共9.98亩,时间最长的有16年之久,均未办理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6月积极配合柳管委,督促玉旅公司对景区项目进行梳理,目前已形成景区项目台账;二是2025年3月14日,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集中学习《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三是下一步积极督促景区涉旅企业努力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我场将立即配合玉旅公司办理完善工程项目林地占用手续。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4年12月前完成,第二项于3月底前完成,第三项由森保科负责,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3.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主要是对国家储备林重点项目完成时限紧迫感不足,对项目推进中出现问题的处置缺乏攻坚克难精神。2022年实施的洪雅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总投资106016.13万元,其中政策性金融贷款80000.00万元,自筹资金26016.13万元,项目建设期5年(2022年至2026年),该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推进较为迟缓。如,截止2024年9月现有林改造项目只完成18.61%;建苗圃66亩、设立固定监测样地26个以及林茶复合经营模式3116亩三个子项目未启动;配套基础设施柏木岗和岩盐洞2个施工点因群众阻工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停工一个多月,导致施工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在2024年10月19日前完工。项目建设期已过大半,投资金额仅完成32705.12万元,只占总投资的30.85%。

整改情况:一是加速推进现有林改培。洪林公司负责对现有林改培进行现场调研并研讨解决方案,包括增加人力、优化施工方案和改善资源配置等,按照设计要求按时完成;二是立即启动苗圃建设和固定样地设置工作。景观科负责,会同洪林公司对苗圃选址和固定样地选址进行现场调研,选定苗圃建设地点和样地设置地点,向洪林公司发送关于启动苗圃建设工作和固定样地设置工作的公函;三是协调推进林茶复合经营模式工作。景观科负责对林茶复合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带队向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报林茶模式工作进展和存在政策瓶颈,争取政策支持,如无法突破政策限制,按程序进行储备林项目任务核减;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对进度落后的子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与各责任方对接,并按实施方案及合同约定节点推进。

整改时限:第一项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现有林改培1.0万亩,2026年1月底前,完成现有林改培剩余1.7万亩;第二项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项于2025年8月底完成;第四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需进一步整改

四、党组织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二是将巡察整改与储备林项目建设、林长制、森林防灭火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场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强化督查指导,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保持定力、合力攻坚。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注重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灭火机具管理、职工培训管理制度等,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附件:中共洪雅县国有林场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

                             

                                                                                                         

                                                         中共洪雅县国有林场委员会                                                       

2025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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